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8月1日,县安委办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7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执法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立案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和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
在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查处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建设,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车0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行为。
在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破坏燃气管道等行为。
在旅游安全领域,重点查处游乐索道设施设备带病运行、旅游包车“三超一疲劳”、未经审批擅自经营高危旅游项目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
在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等问题。
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查处未按技术标准或未经批准设置消防设施、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行为。
在民爆物品领域,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行为。
在工矿商贸领域,重点查处矿山企业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建设、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倒卖、承包、出借等行为;尾矿库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未批先建、非法建设以及非法生产和超库容、超坝高、超强度生产行为。
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在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查处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分包转包;生产违禁烟花爆竹产品及厂外非法生产;“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现象;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