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陕西省安委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试行)》要求,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查治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市安委办近日印发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部署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各项工作。
《方案》明确,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围绕报告内容、报告途径、核查整改、落实资金、实施奖励、正向激励、结果运用、宣传引导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推动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治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格局,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