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康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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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SAWBF/201932 |
公开目录 |
安委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安委办发〔2019〕32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5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年5月20日11:30分 |
安市安委办发〔2019〕32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安康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 知
各县区安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省驻安和市属重点企业:
按照省安委办《 2019年陕西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9年安康市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咨询日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2019年安康市 “安全生产月”、“安全
生产万里行”和咨询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省安委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6月1日是全省“安全生产月”启动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对2019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企业负责人授课、专家专题讲座、职工现身说法、职工座谈交流等活动。
(三)开展安全研讨交流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邀请专家对行业或重点企业进行会诊,就如何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交流研讨、出谋划策;特别是企业要定期对本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强化问题导向,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企业安全发展大讨论;在中层以下班组、车间开展“一述两清”活动和“我为企业提建议”活动。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市安委会和汉滨区安委会共同在城区中心广场举行“安康市2019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现场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常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重点和实际,采取展板展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安全体验、紧急救助示例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知识常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双微平台,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选取1-2个重点企业在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知识常识。
(六)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委办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紧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主旋律,通过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创作形式,巧妙、生动地体现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选送工作,每个县区和单位投稿不少于3幅(张)。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在全市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平台播出、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效应。各县区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开展融媒体、全媒体的宣传,并结合实际,在公交车、车站、车间、生活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县、镇、企业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准备。
(九)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此项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一是配合省安委办开展“媒体记者三秦行”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安委办组织的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开展的“媒体记者三秦行”活动,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围绕省市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邀请媒体参与,做好整改落实情况宣传和隐患曝光。三是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宣传“12350”举报电话,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和企业职工进行“隐患随手拍”,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线索,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夯实责任。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咨询日”活动在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细化方案,组织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好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企业要结合实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研究本企业的宣传活动,加大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宣传,及时总结。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企业要建立微信群,及时对开展的工作在群内进行交流汇总,做好图片收集和信息整理,对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可推送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统筹市级相关媒体,进行宣传。要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做好每周活动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报送工作。
请各县区、各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7月1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