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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5-02-05 13:34

文件名称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索引号:

ASAWB/20250204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局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24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2513:34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各县(市、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春节假期进入尾声,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进一步加强节后安全风险防范,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春节过后,各类复工复产、返岗返校、春耕生产行为集中,群众流动出行频繁密集,人流、车流汇聚,项目建设开足马力,生产经营活动旺盛。同时,近期气温上升,森林火险等级走高。特别是元宵节期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民俗,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压力,稍有不慎便会引发事故。各县(市、区)、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持续绷紧节后安全之弦,保持高度警惕,强化风险意识和极限思维,积极靠前作为,紧盯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和高风险点位,加强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全力保障安全稳定,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狠抓火灾隐患治理。各县(市、区)要紧盯薄弱环节和高风险部位,对辖区居民小区、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廉租房等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动态清零火灾事故隐患;组织督促社会单位、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清理楼梯间、门厅、疏散走道等公共区域内杂物,严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突出老旧小区、城中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靶向检查,依法查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用于住宿、经营和仓储行为,禁止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严禁物流园区、快递分拣、集贸市场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全面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严禁在生产、经营期间进行明火作业,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以村(社区)、组和住宅小区为单位,广泛发动机关干部、志愿者、党员、网格员和物业人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火灾处置应急演练,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三清三关”,严防小火亡人。
      三、强化重点行业管控。道路交通领域,要抓好群众春运返程安全保障,及时发布信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强化疏堵保畅,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矿山领域,要重点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或以检修、整改隐患等名义组织生产建设,集中整治违规动火作业行为,严厉打击重大隐患不整改仍组织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行为。危化品领域,要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执法检查,紧盯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禁放工作,严格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及安全运行管理。建筑施工领域,加强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强化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安全管控,严防盲目施工、任意提前拆模、追赶工期引发的安全事故。工贸领域,要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防火灾和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特种设备领域,要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止非法安装、非法改造、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森林防火方面,要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加强巡林巡护,强化一线监管和入户宣传,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守住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底线。
      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抓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和安全管控。市公安、消防、住建、文旅、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要强化系统联动,加大条上专项督导,加派下沉督帮力量,紧盯高危企业、危险作业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排查,真查隐患、查真隐患,切实将所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出来,严防问题隐患酿成事故。要聚力整改整治春节期间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对整改难度大且需要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实行挂牌督办。要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督办,抓好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隐患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五、严格复工复产监管。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要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口,加强监管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各项规定,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要求,落实开工检查验收、岗前教育培训等措施,严防企业“带病”复产,设备“带病”运行,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治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严禁不遵守程序,随意降低标准,严厉打击擅自复工,“一哄而上”等冒险蛮干行为。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