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旬阳县居金塬矿业有限公司关子沟铅锌矿6号井补充与变更地下采矿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开工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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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SYJH/2019176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应急函〔2019〕176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6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年6月11日09:10分 |
安市应急函〔2019〕176号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旬阳县居金塬矿业有限公司关子沟铅锌矿6号井补充与变更地下采矿工程安全
设施建设开工的批复
旬阳县应急管理局:
旬阳县居金塬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旬阳县居金塬矿业有限公司关子沟铅锌矿6号井补充与变更安全设施设计》,2019年5月 10日,我局会同你局组织技术专家通过了审查。2019年6月设计单位对关子沟铅锌矿6号井补充与变更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现同意旬阳县居金塬矿业有限公司关子沟铅锌矿6号井补充与变更安全设施开工建设,建设工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工程由江苏安久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委托合同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
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项目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若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局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业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不得边施工建设,边组织生产,应加强对采掘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严禁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转包和挂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五、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由旬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