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康市安委会制定印发《安康市市级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着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无缝衔接、共管共治”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清单》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结合“三管三必须”和部门职责规定,从安委会及其办公室、部门及其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类园区、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并按照“权责统一”“业务相近”“分级属地监管”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厘定部门单位安全责任。
健全完善部门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抓好落实。一要迅速宣贯,压紧责任链条,推动安全责任到岗到人。二要严格落实,全面履职尽责,细化责任措施,强化协同共治。三要完善制度,确保常态长效,通过深化学习培训、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10项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推进安全工作良性发展。
《清单》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及年度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市、县(市、区)安委会将定期督导、检查、通报。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照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