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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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SYJF/202428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应急发〔2024〕28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6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年6月27日17:33分 |
安市应急发〔2024〕28号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我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制定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工作平台,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省、市“三个年”活动要求,坚持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为核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不断夯实执法基础,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年度执法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公示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依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落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深入直管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及隐患整改动态清零执法,完成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计划。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处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执法范围及对象
(一)市级
运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从市级执法网格60家企业中,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6家企业(工贸2家、非煤矿山2家、危化品1家、烟花爆竹1家),确定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企业。同时,抽取6组执法人员确定为执法检查主体,在规定时限内,依据执法事项清单内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二)县(市、区)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分级分类执法名单,运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县(市、区)执法网格中抽取企业和执法主体,确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企业。为避免多头重复执法,不再将纳入市级执法网格60家企业作为本县(市、区)执法对象。
四、执法流程
(一)执法准备。执法前应当依据“执法事项清单”(见附件2)明确具体任务,编制现场执法方案,明确被执法单位基本信息、执法内容及方式等。
(二)现场执法、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现场执法方案开展执法活动。
2.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3.执法必须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录入执法信息。
(三)归档。执法活动结束后,应当将现场执法方案、记录、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五、执法要求
(一)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该项工作已列入2024年市委市政府考核我局重要内容,请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利剑作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严管重罚,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解决执法“宽、松、软”和“只执法不处罚”等问题,切实增强执法威慑力,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市、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方案》,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后,要及时向市局执法支队报送方案及工作台账备案。
(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公示监督,根据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执法过程使用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每次执法要在执法检查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的同时,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公示”要求,及时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双随机执法情况。涉及行政处罚信息要在安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将执法情况及处罚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广大公众的监督。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切实依法规范开展执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
(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人员+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法过程要着应急管理执法服装,注重文明规范执法。对法律法规、执法文书、现场执法动态信息、文字记录、执法案卷及执法人员、专家等执法要素及时上传至“互联网+执法”系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执法整体水平上台阶。
(五)严格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食宿标准,秉公执法,依法办案,主动做出廉政承诺,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市级2024年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名单
2. 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事项清单
3. 县(市、区)2024年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台账
附件1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检查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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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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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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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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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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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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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行政执法 |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2 |
行政执法 |
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3 |
行政执法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4 |
行政执法 |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5 |
行政执法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6 |
行政执法 |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7 |
行政执法 |
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8 |
行政执法 |
安全设备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9 |
行政执法 |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10 |
行政执法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11 |
行政执法 |
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12 |
行政执法 |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13 |
行政执法 |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14 |
行政执法 |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15 |
行政执法 |
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16 |
行政执法 |
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17 |
行政执法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过程控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
生产经营 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
18 |
行政执法 |
基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审查和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19 |
行政执法 |
证照齐全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20 |
行政执法 |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21 |
行政执法 |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22 |
行政执法 |
安全投入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23 |
行政执法 |
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24 |
行政执法 |
图纸真实性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
25 |
行政执法 |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26 |
行政执法 |
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27 |
行政执法 |
安全出口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
28 |
行政执法 |
主通风机运行监控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08) |
29 |
行政执法 |
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11) |
30 |
行政执法 |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 |
31 |
行政执法 |
顶板监测管控和采空区普查、治理、监测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
32 |
行政执法 |
探放水制度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
33 |
行政执法 |
提升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
34 |
行政执法 |
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35 |
行政执法 |
工艺管理情况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36 |
行政执法 |
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37 |
行政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38 |
行政执法 |
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39 |
行政执法 |
生产活动情况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40 |
行政执法 |
批发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41 |
行政执法 |
零售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42 |
行政执法 |
经营活动情况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43 |
行政执法 |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
建材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44 |
行政执法 |
水泥筒形库清库清堵安全管理情况 |
建材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水泥工厂筒形储存库人工清堵安全规程》(AQ 2047-2012) |
45 |
行政执法 |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制定、落实情况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46 |
行政执法 |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47 |
行政执法 |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48 |
行政执法 |
有限空间作业程序的规范和落实情况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附件3
县(市、区)2024年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台账
单位名称: 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人 |
执法证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处理情况 |
公示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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