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间:2024-02-29
案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恒东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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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
恒东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902583502562B |
处罚事由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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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胡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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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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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市)应急罚〔2023〕执法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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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 部门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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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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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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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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