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省应急管理厅在安康市组织召开非煤矿山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平利县红堰矿业有限公司红堰沟钒矿“4.23”事故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处副处长赵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群山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依法严肃查处“4.23”事故。依法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还原事故真相,查清事故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要充分认清当前矿山安全形势。安康非煤矿山数量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级一定要深刻汲取近几年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下足硬功夫、采取硬手段,逐一整治刻不容缓的风险隐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同类事故反复出现。三要立即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对去年以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覆盖复核,逐个“过筛子”,对复工复产条件不达标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基本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以及监测监控设备不到位而盲目入井检维修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硬措施”和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36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加强尾矿库治理和矿山应急救援演练,落实非煤矿山“叫应”机制,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工矿科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矿股全体干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县级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