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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4-04-24 16:20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举一反三,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进一步管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增强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今年以来,全市经济恢复势头明显,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建设施工行为繁忙,容易出现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现象。加之汛期来临,大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和滑坡、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对建设施工行为造成不利影响,高处坠落、坍塌倾覆、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持续上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抓好举一反三,加强在建工地和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突出问题导向,抓实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和市住建、交通、水利、发改、电力、工信、教体、卫健、应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业部门要迅速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重点围绕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矿业、机电和市政公用等工程领域,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以及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等施工重点环节和部位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和在建工地安全巡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坍塌倾覆、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消防、机械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提升应急能力,积极做好值班值守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做好大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要积极开展汛前安全检查,突出抓好排水管网、低洼易涝点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严防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应急保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带班和工作人员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