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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4-04-01 16:28

各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已进入春季防火关键期,根据省市气象预报,随着气温迅速回升,我市森林火险等级处于较高等级,加之清明、“五一”将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进山踏青游玩进入高峰,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林草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结合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各级森防指办公室、林业、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夯实工作责任,完善“防”和“救”的链条。各镇(办)、村组、林场、管护站及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要切实落实“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防火措施”三到山头“最后一米”责任,完善“防”和“救”的链条,织牢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预警会商、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监测预警

 要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火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移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法规,普及防扑火、自救等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献祭等文明祭祀行为,持续破除祭祖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氛围。高火险天气、防火关键期,各级林业、气象、应急等部门要加密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指导基层镇(办)、村组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消除隐患

 各县(市、区)、镇办村要在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增派人手,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力度和频次。在重点林区、景区、墓地集中区、火灾易发区等重点部位增设检查卡点,对进山入林游玩、祭祀的人员和车辆逐一清查登记,对携带有香烛、火纸、鞭炮等火源的依法收缴,并做好宣传解释劝导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要组织护林员加密巡林频次,及时有效发现火源、禁止火源、扑灭火源。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下沉开展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要重点加强“五类人员”及儿童等特殊群体亲属监护和干部监管,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战备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火期24小时带值班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归口上报、逐级上报、如实上报、第一时间上报”规定,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热点、火警电话和舆情信息,在火情处置过程中坚持报扑同步,及时准确报送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火灾信息,坚决避免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坚决守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值守防线。各级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待命状态,及时补充、检修扑火装备和设施,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集结、科学安全高效进行处置,坚决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安全“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和“三先四不打”规定,避免小火酿成大灾,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安康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