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监管 > 安全生产 > 正文内容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检查

作者:粟海燕发布时间:2024-02-27 16:47

为有序推进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平稳、有序恢复生产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申请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2月26日,接岚皋县光明采石厂复工申请,县应急管理局立即成立检查组对光明采石厂复产前相关工作进行了验收检查。检查组认真查阅矿山企业各项资料,对企业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场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检查组强调,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复工复产相关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各系统、各环节开展全面安全风险研判,落实管控措施;要讲好开工第一课、带好开工第一班。要在“五职矿长”、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外包项目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后,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确保关键人员齐全、安全培训到位、灾害治理到位、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治理到位、设备设施维护到位、技术措施到位后,方可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