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3日
案件名称 |
平利县安得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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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
平利县安得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926054765893U |
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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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陈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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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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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市)应急罚〔2023〕0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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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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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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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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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主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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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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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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