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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集中学习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作者:刘春根发布时间:2023-11-02 11:43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经2023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按照省市安委办通知要求,10月30日,汉滨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全体干部对《条例》全文进行了集中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部在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的同时,结合业务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提升本区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

在抓好应急管理干部学习培训的同时,下一步,汉滨区应急管理局将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及时把《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汉滨融媒、网站、抖音、“12.4宪法日”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同时还将通过送法进企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为《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