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推动攻坚行动有效开展,近日,市安委办决定集中1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专项督查。
一是周密部署。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整治内容责任细化分解的通知》,对督查时间、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是加强领导。市安委办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委办专职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工信、商务、环保、国土、住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督查协调、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工作通报等工作。
三是细致检查。市安委办成立了5个督查检查工作组,分别由县级领导带队,2名工作人员参加,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的方法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督查组在每个县区抽查2个以上行业部门和2户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场指出,督促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现场执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