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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双十条”筑牢汛期安全防线

作者:王侠军发布时间:2023-08-28 16:2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省市防汛安排部署,汉阴县结合实际,制定《镇村防汛应对双十条举措》,提升镇村处置短临极端强降水及暴雨、连阴雨天气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镇内涝等应急实战能力,努力将汛期各类损失降到最低。

一是落地“双十”要求。要求镇村接到气象部门预警信号或虽未接到气象预警信号,但已发生短时强降水实况或已出现灾情险情时,启动相应短临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分别从在岗值守、预警叫应、风险研判、巡查检查、人员转移、风险管控、应急救援、安置保障、信息报送、宣传引导等10个方面明确镇、村两级防范应对规定动作,落实“镇自为战、村组自救,充分授权、一线决策”工作要求,确保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

二是落实“三有”机制。要求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监测预警、防洪调度、工程防守、抢险救援等方面联动协同,清醒做好灾害来临前0-2小时短时临近预报预警,针对高级别预警信号和临灾警报开展精准靶向发布,落实直达镇村防汛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送到镇、村、户、人,确保“有叫、有应、有为”。

三是落细“两化”措施。属地负责、部门指导,逐一排查极端天气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村,抓实江河湖库、山洪地灾、城镇内涝、安置点、转移路线、电力通讯、通水通路、物资运输等重点环节摸排研判,做好各镇防汛期间临灾区域风险管控,实现抢险路线信息化;要求镇、村结合“321”基层治理模式,编制村组防汛应对行政、技术、巡查、联户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细化村组、网格监管职责,实现责任落实网格化。

四是落准“三果”行动。在短临极端暴雨天气灾害处置期间,要求各镇村在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灵活机动、自主决策、科学救援,连贯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谨慎做好夜间巡查,组织群众及时做好避险防御,及早撤离危险区、风险点。镇、村主要负责人可根据预警信息,果断决策、果断转移、果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