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填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8年12月11日
案件名称 |
平利昌杰加油站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 ||
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
平利昌杰加油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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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曹昌志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 | ||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
(安市)安监罚〔2018〕8号 | ||
作出处罚决定 部门 |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处罚结果 |
给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 ||
救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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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主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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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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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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