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填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7年11月14日
案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顺昌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
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顺昌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加油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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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见备案表、演练资料、未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预案编制不规范,层级不明晰、未按规定发布实施。未提供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技改项目未提供吊装及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沈代顺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
(安市)安监罚〔2017〕应急2号 | ||
作出处罚决定 部门 |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处罚结果 |
责令30日内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 ||
救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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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主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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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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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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