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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22 15:03

案件名称

旬阳县中正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案

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旬阳县中正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928737963004R

处罚事由

未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李  超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安市安监罚当〔2017〕1号

作出处罚决定

部门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名称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已执行到位。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