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填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7年1月7日
案件名称 |
安康铁路九华饭店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案 | ||
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
安康铁路九华饭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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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杨东明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
(安市)安监管罚【2016】执法03号 (安市)安监管责改〔2016〕执法4号 | ||
作出处罚决定 部门 |
安康市安监局 | ||
处罚结果 |
处罚到位 | ||
救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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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主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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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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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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