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安监管函〔2017〕168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宁陕县银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瓢把沟尾矿库“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方案
审查意见
三门峡市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宁陕县银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瓢把沟尾矿库“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方案审查申请收悉,根据《陕西省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陕安委办〔2016〕4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陕安监〔2016〕204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宁陕县安监局聘请尾矿库技术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对你公司提交的《宁陕县银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瓢把沟尾矿库“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方案》进行了审查。主要内容如下:
1、对原有库内浆砌石排洪系统涵管+斜槽排水系统进行内衬钢筋混凝土加固处理。
2、在尾矿库左岸山体内增加新的库外排洪系统,以实现库内、外洪水清污分流,减少库内排洪设施的排洪压力。
3、加高原拦洪坝。
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专家听取了三门峡市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宁陕县银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瓢把沟尾矿库“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方案》编制情况的详细介绍和说明后,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审查委员会合议同意宁陕县银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瓢把沟尾矿库“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设计通过审查。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宁陕县安监局,宁陕县银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