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安监管函〔2017〕159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香河重晶石矿采矿工程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意见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香河重晶石矿于2011年3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该矿于2016年8月变更了新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由原来的4万吨/年变更为6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号为:C6109002010126110099945。2017年2月18日平利县发改局对平利县香河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备案(平发改工字〔2017〕14号)。
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12月委托咸阳诚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2017年4月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香河重晶石矿采矿工程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企业申请,我局于2017年5月19日会同平利县安监局并聘请专家,对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香河重晶石矿采矿工程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
该扩建项目位于平利县广佛镇,矿区面积2.2093平方公里,北纬:32°12′05″,东经:109°15′20″,开采深度由2000米至1500米标高,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采矿方法为平底结构浅孔留矿法,本次设计开采对象为K1、K4矿体,开采顺序设计K1、K4矿体总体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中段内自回风天井端向进风段平硐口后退式回采的顺序,矿块内采用自下而上逐分层依次回采。K1、K4矿体均采用阶段平硐开拓运输系统。首采地段K1矿体确定在1550米中段北侧靠近回风天井的矿房;K4矿体确定在1718米中段东侧靠近回风天井的矿房。K1分为1603米、1550米、1500米两个中段。K4分为1774米、1718米、1664米、1634米三个中段。设计K1、K4矿体采用侧翼并列抽出式通风系统,K1矿体矿井通风系统主扇设置在1603米中段回风平硐主扇房内。K4矿体矿井通风系统主扇设置在1774米中段回风平硐口主扇房内。矿山采用自流排水,运输主要选用矿用三轮车,矿山服务年限9.7年。
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专家听取了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情况详细介绍和说明后,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经审查委员会合议《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香河重晶石矿采矿工程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平利县安监局,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