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6〕15号)的相关要求,陕西省安监局建立了全省统一的适于于安监行业监管的双随机摇号系统,供省、市、县三级安监管理部门使用。
摇号系统采用省级统一部署,省、市、县分权分域使用。省安监局在省电子政务综合服务平台上部署抽查摇号系统,省级用户、市级用户、县级用户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或互联网可直接访问。系统内置了省、市、县三级用户,各级用户可独立创建所属的市场主体名录、执法人员名录,并开展随机抽查摇号。省级可查看市级、县级的市场主体名录、执法人员名录及所开展的抽查摇号情况,市级可查看县级的市场主体名录、执法人员名录及所开展的抽查摇号情况。
系统的启用,为规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改革安监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提升安监执法工作效能,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等方面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