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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督查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作者:发布时间:2017-10-11 09:31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十九大召开前后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925日至30日,石泉县委督查室、县安委办抽调两个督察组,随机对部分镇、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为期4个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通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当前正处于十九大召开前夕安保维稳工作关键时期,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全面深化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提出三项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7122号)部署和要求,针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本次督查发现指出的问题,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向纵深推进。各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大检查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严防出现死角和盲区,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强化督查,狠抓隐患治理。要对辖区和行业存在安全风险、工作短板和不放心的地方,再次组织检查排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对未治理销号或新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督办检查,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置工作。各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并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