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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认真学习宣传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7-08-08 11:50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今年9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学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保持全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办法》共八章45条,分别是总则、安全管理职责、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处理、考核奖惩和附则。《办法》的发布和施行,是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健全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适应新形势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增进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各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领会《办法》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从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高度,从以人为本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性,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两意见一办法”,把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办法》纳入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范畴,作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地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提升管理效能。要及时准确、积极主动地向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最大关心和支持,在安全“三防”硬件上舍得硬投入,在安全文化软件上培育“软实力”,不断强化“六项五个一”校园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和防范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治理水平。特别是在校园安全“三防”、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方面,对标《办法》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在秋季开学《办法》施行时,能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要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投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等造成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视其程度、情节,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