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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住建局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净化建设市场环境

作者:发布时间:2017-08-04 15:08

 

没有资质硬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质量隐患突出,随意插手项目,对建设领域的乱象顽疾,社会群众举报有奖,石泉住建局亮剑“说不!”

为切实加强建筑领域的社会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管反腐倡廉建设,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和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石泉住建局出台建筑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宽松良好的建设环境。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关闭取缔、停产整顿、整改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严重失实的。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报、瞒报、谎报、不限期整治,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

对以上情形如果你发现,证据属实,可通过举报投诉电话,或书信、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实名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视情形和性质认定分别予以3001000元的奖励。举报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的,经查实,视情形和性质认定分别予以500元至15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