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对单逐项进行存在问题整改,整改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附相关印证资料,于10月20日前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检查复验合格后报市安委办销号。
二是要求针对20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估处理意见,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和予以处理,并将整改处理结果随专题报告一并上报。
三是要求针对汉水明珠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责成县住建局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规进行严肃调查查处,查处结果及时反馈县安委办。同时,县安委办将视查处情况和整治效果,决定是否将该项目施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或纳入安全生产诚信系统进行联合惩戒。
四是要求结合市专家组评估意见,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严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建设,确保辖管行业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