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省宁陕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干沟尾矿库排洪系统改造及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 ||
索引号: |
ASAJGH/2018293 |
公开目录 |
安监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安监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安监管函〔2018〕293号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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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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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安监管函〔2018〕293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陕西省宁陕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小干沟尾矿库排洪系统改造及闭库工程
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陕西省宁陕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小干沟尾矿库原排洪系统改造及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由三门峡市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2010年编制并通过了审查。目前,该尾矿库正在进行排洪系统改造,2018年10月,你公司委托三门峡市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在原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了变更设计,一是原设计排洪隧洞出口地板标高1075米,位于半山腰,高出山脚地面约100米,开口施工困难,为便于安全施工,经与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协商,将排洪隧洞出口地板标高将至1002.74米。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地存在地下溶洞群,隧洞穿过段需要特殊加固。三是原设计工况为闭库工况,堆积坝坝顶标高为1110.2米,企业停产多年,尾矿库堆积坝实测标高为1069.513米,设计工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对原设计排洪系统做出相应调整。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一、降低排洪隧洞出口位置,同时调整排洪隧洞轴线及拦洪坝。
二、隧洞穿过地下溶洞群段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特殊加固。
三、加固现有库面以下浆砌石排洪涵洞并新建库面以上钢筋混凝土排洪斜槽作为库内排洪设施。
四、根据拦洪坝位置调整堆积坝最终闭库标高。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宁陕县安监局。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