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平利县金沙河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 ||
索引号: |
ASAJGH/2018158 |
公开目录 |
安监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安监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安监管函〔2018〕158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
安市安监管函〔2018〕158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平利县金沙河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
变更的审查意见
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平利县金沙河水泥用石灰岩矿原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由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编制,2014年4月4日通过了我局组织的审查,2015年6月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开拓系统和排土场进行了变更设计。
本次变更原因是:(1)根据一期矿山开采现状,使二期矿山公路无法按照原设计修筑;(2)一期开采诱发两处滑坡体;(3)如果按照原设计一期开采至680米标高,将造成后期矿山道路修筑困难,影响二期矿山道路的布设。2018年5月陕西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原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变更设计,变更内容及事项如下:
一、本次矿区开采顺序及首采地段的变更。首采地段选择于矿体1076m、1064m平台,1088m为剥离平台。开采工作面垂直矿体走向布置,沿矿体走向自北向南推进。
二、一二期工程的衔接。在矿山二期建设期间,为了满足水泥厂供矿需要,一期工程还需继续开采,直至二期工程建成。
三、矿山道路布设。上山道路设计以现有公路798.1测点为基准点,下部在现有公路的基础上进行修整、拓宽、调整坡度,上部沿东侧边坡向上绕行至1064米标高开采平台。
四、基建工程量。本次变更基建工程量为:上山运输公路,从现有公路798.1测点至1064米水平主干公路修筑及公路整修、拓宽、坡度调整等。
五、对现有滑坡体防范措施。为防止滑坡体受暴雨影响形成泥石流,应在滑坡体上部设置排水沟,截水沟的断面为梯形,同时暴雨季节应有专人监测滑坡体的变化情况。矿区向下开采延伸至滑坡体地带时,随开采工作面自上而下对滑坡体进行处理,同时形成最终边坡。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平利县安监局、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展 201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