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索引号: |
ASAJGF/201847 |
公开目录 |
安监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安监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安监管发〔2018〕47号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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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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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安监管发〔2018〕47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关于举办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局: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市、县、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及新进人员;县区安监局执法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业务分管领导、执法队长及新进人员;镇(办)安监站人员2名。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由汉滨区安监局统一上报参训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监管知识;
(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与分析;
(六)应急管理及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编制要素及审查要点;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理论知识、执法文书应用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八)《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依法行政文件选编》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一)时间安排:
(二)培训地点:安康宾馆新四楼安康厅。
(三)培训费用: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由单位按规定报销);餐费、资料费、培训费用由市安监局承担。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按照要求迅速填报《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统计表》,并于2018年7月4日(周三)前报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公室(原培训中心)。
(二)本次培训范围广、工作量大,各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带队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协调好相关事宜,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联系人:郭晶 联系电话:0915-3215751
附件:安康市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统计表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省安监局。
市委办,市政府办。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