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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6-06 11:36

 

 

文件名称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ASAJGF/201840

公开目录

安监局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安监局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安监管发〔201840

成文日期

201866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6611:11

 

 

 

安市安监管发〔201840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的通报

 

各县区安监局、市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康市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尾矿库治理成绩突出,绝大多数县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没有发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但少数县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截至目前,我市已发生2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201811830分,安康市汉滨区共进乡重晶石矿大湾8号矿洞在安排工人王怀民、薛正树2人在排险过程中,于10点左右巷道右上侧大约1立方石头突然发生片帮滑塌,将排险人员王怀民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20183301140分平利县海洋矿业公司工程挖掘机在清理矿山道路路面返回途中发生岩石滑落,致挖掘机损坏,驾驶人员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少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日常工作不扎实,不细致,现场风险管控能力缺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侥幸心理,盲目蛮干。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排险作业人员在处理顶板和边帮浮石时,隐患排查不仔细,现场监管不严格,冒险作业,特别是汉滨区共进乡重晶石矿三年内两次发生同类型事故,应值得县区安监部门的深刻反思。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或岗位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作业人员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作业活动和设施设备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能力低,安全操作技能水平低。三是少数地下矿山企业安全检查不到位,领导带班制度不落实,地面作业缺乏有效安全监管。

三、工作要求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夯实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责任,凡工作不严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从严处罚,坚决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确保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制定治理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和整治资金,明确期限,及时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治理计划,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限时完成整改。同时,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对新招录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从业人员无知无畏、冒险蛮干的问题。

(三)、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警示作用,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大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66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6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