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安监管通字〔2017〕58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市安监系统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7】56号)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经市局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8日至9日开展2017年度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此次案卷评查将邀请法律顾问全程指导,由市局案件办理相关人员及各县区执法人员共同参与互评互查,最终形成评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案卷评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现就工作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安监局于2017年12月22日前,安排专人将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不少于10卷)报送市局执法支队。
二、本次评查活动为期两天,请各县区安监局高度重视,指派一名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一名执法人员参加本次案卷评查活动。
联系人:黎延基 电话:3215793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省安监局。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