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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2-06 15:49

 

文件名称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ASAJGF/2017113

公开目录

安监局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安监局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安监管发〔2017113

成文日期

2017126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615:49

 

安市安监管发〔2017113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

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局,各安全培训机构:

按照市安监局《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责任,规范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切实防范和较少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现就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20171210日至2018110日,各县区安监局、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按照年初安全培训工作安排和职业健康工作要点以及本次检查的内容,认真对照做好检查自查。

二、检查内容

1、县区安监局:对2017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责任的落实、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情况的登记及建档;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安排和执行情况、建立完善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镇办安全员安全培训的督办检查情况;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体系建设等的落实情况。

2、安全培训机构:教学设备、场地等硬件设施建设;安全培训师资力量的配备、安全培训大纲落实、统一教材的使用、学时及课程安排等;安全培训制度和学员培训档案建立情况;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和证书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情况,是否将职业健康内容作为安全培训重要内容等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业健康培训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度和台账的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持证上岗以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投入,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自查和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全面检查。各安全培训机构和企业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各县区安监局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杜绝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或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的现象;要依法加强对工贸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检查督办高危企业抓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3、各县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处罚。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落实安全与职业健康培训主体责任情况。

4、各县区安监局要通过检查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台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理顺安全培训工作程序,确保全面完成安全培训各项目标任务。

各县区安监局、各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检查自查结束后于2018115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安监局。

 

联系人及电话:陈茜茜      0915-3215751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