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安监管通字〔2017〕56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宁陕县兴惠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的批复
宁陕县安监局:
根据你局申请,我局于2017年10月26日组织召开了宁陕县兴惠加油站《宁陕县兴惠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会,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陕县兴惠加油站《宁陕县兴惠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
二、请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建设,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该改建项目(原址)竣工后,由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安监部门负责对企业的验收过程进行督查核查。
特此批复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