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安监管通字〔2017〕43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
尾矿库治理工程开工批复
旬阳县安监局:
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尾矿库治理设计方案审查的申请收悉。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你局组织技术专家,对西安有色冶金设计院编制的《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尾矿库治理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按照专家的意见,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现同意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尾矿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批复如下:
一、该治理工程必须具有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委托合同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
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尾矿库治理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三、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业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工程治理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由旬阳县安监局负责。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