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安监管函〔2017〕177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尾矿库
治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院:
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尾矿库治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审查申请收悉,根据《陕西省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陕安委办〔2016〕4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陕安监〔2016〕204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旬阳县安监局聘请尾矿库技术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对你公司提交的《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尾矿库治理方案设计》进行了审查。治理工程排洪系统方案为:
库区上游设拦洪坝,拦洪坝采用M7.5浆砌石重力坝结构,坝顶标高343.0m,顶宽2.0m,坝轴线长52.8m,上游坡比1:0.2、下游坡比1:0.7,拦洪坝高19.5m。排洪隧洞沿库区右岸布置,采用圆拱直墙形断面,隧洞净断面B×H=3.5m×5.0m,隧洞衬砌结构根据围岩类别不同而不同,衬砌厚度为0.25-0.45m,全长796.26m,隧洞纵坡降分别为7.71%、5.2%、2.82%和3.17%。隧洞出口设矩形断面消力池,C30 钢筋砼结构,长35.0m,B×H=7.5m×6.0m。消力池后接尾水渠,M7.5浆砌石结构,宽7.5m,高4.0m。
库区排洪支洞进口设框架式排水井一座,以满足库区防洪安全。排水井内径为3.0m,井高30.0m,C30钢筋砼结构,排水井井台高程为313.0m,井顶高程为343.0m。
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专家听取了西安有色冶金设计院对《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尾矿库治理设计方案》编制情况的详细介绍和说明后,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审查委员会合议同意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甘溪沟尾矿库治理设计方案通过审查。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旬阳县安监局,旬阳县宏宝矿业有限公司。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