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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17-07-07 16:31

 

 

安市安监管函〔2017154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安监工作为中心,促进我局勤政廉政建设,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公民权力、扩大民主参与,为开创我市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转型升级、助力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自身建设、保障公民权力、扩大民主参与为目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标准,保障公众对安全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二、工作原则

  政务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的原则;坚持方便基层、服务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监督保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围绕安监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统筹兼顾,既注重针对性,又坚持真实性,讲究时效性,强调操作性;与转变政府机关职能相结合,与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保障公民权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相结合。

  四、公开范围及分工责任

 (一)对社会公开

  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项均可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

  1、市安监局领导信息、行政管理职能和内设机构;(负责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3212029

  2、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负责科室:办公室 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 办公室0915-3212029;执法支队0915-3215793

  3、安全监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要工作部署及运行情况;(负责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3212029

  4、市安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结果;(负责科室:综合监管一、二、三科 联系电话:一科0915-3208788;二科0915-3203808;三科0915-3208693

  5、年度资金信息(部门预决算);(负责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3212029

6、安全培训相关文件及考核发证信息;(负责科室:安技办 联系电话:0915-3215751

7、安全生产事故及调查处理通报;(负责科室: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915-3215793

8、信访举报投诉程序以及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负责科室: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915-3215793

9、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及安全提示。(负责科室:应急中心 联系电话:0915-3208663

10、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负责科室: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915-3215793

11、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负责科室:三科、执法支队联系电话: 三科0915-3208693;执法支队0915-3215793

12、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负责科室: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915-3215793

13、其它与市安监局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以及公开承诺办理的其他事项。(负责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3212029

 (二)对内部公开

  1、市安监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市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3212029

  2、单位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表彰奖励情况,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人员交流、任免情况;(负责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3212029

  3、其他应当公开的内部政务信息。(负责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3212029

 五、公开形式

一是把市安监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主渠道,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在网站上开设专题专栏,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等内容,同时将安全生产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为社会公众查询安全生产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是在安康电视台新闻栏目开设《安监在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曝光台》专栏,每周一期,重点播报全市安全生产新动态、新举措及隐患信息。

三是在市政务大厅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内容,接受社会的监督。其中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我局主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公开程序

  (一)日常公开:

  收集、汇总、整理有关日常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通过适当的途径公开并归档备查。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收到申请后,一是登记: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是答复:报领导审批后,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应情况予以书面答复。三是备案:对所有的依申请公开都将存档备案,以备查证。

 七、公众参与

  除上述公开事项以外,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转型升级、主流深化改革,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及参与权,我局在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的过程中,也将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

 八、组织保障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管理政务公开有关事项。相关科室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同时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规范化。

九、监督与投诉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工作程序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局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制的考核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管理相对人或知情人如发现我局工作人员有违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定的,可进行投诉举报。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