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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18 14:11

文件名称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ASAWHF201818

公开目录

安委会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安监局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安委会发〔201818

成文日期

20181218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21810:11

 

  

安市安委会发〔201818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181213,国务院安委办召开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视频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全面安排部署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攻坚、严格执法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近期省内外先后发生了多起重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发生,既有道路交通安全标准不高、车辆安全运行保障措施不足的客观原因,也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监管执法不严格的主观因素。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益旺盛,群众出行逐渐增多、车辆多拉快跑、极端灾害天气多发,给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压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形势分析研究,严格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千方百计确保道路交通。

二、突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集中执法行动和“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百日安全行动”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强化源头防范,深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组织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逐路、逐桥、逐隧道、逐船的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隐患治理过程中,要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大安全投入,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对查出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桥梁隧道隐患,要加大治理力度,优先组织实施;对整治难度较大,一时无法彻底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完善警示标志和安防措施,强化巡逻管控;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一律禁止车辆通行。市、县两级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全程进行跟踪,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限期完成整改。

(二)紧盯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车(船)、不漏一人、不漏一线”的要求,对运输企业、客货运车(船)、重点驾驶人和营运班线进行彻底清查,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违规问题发生。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行业整治,交通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各运输企业安全制度的建立、执行、落实情况,对违规企业要纳入负面清单,依法停业整顿。要全面抓好重点车(船)和重点驾驶人的管理,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公交车和农村地区“五小车辆”、面包车、短途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违法信息每月梳理告知制度,进一步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和考核培训,切实抓好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核发审查工作。教育部门要牵头抓好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校车管理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住建部门要牵头抓好渣土车、水泥罐车安全监管,督促驾驶人做好行使安全。农机部门要牵头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农机安全事故发生。质监部门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容器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公安交警、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定期在客运集散地、旅游集散中心、校园周边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黑摩的”“黑客运”“黑校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要按照中省市统一集中行动,对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市道路、农村道路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巡查管控,切实管出规矩、管出秩序、管出安全。要突出重点时段巡查,加强夜间、雨雾冰雪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采取错时巡逻、交叉巡逻、喊话提醒等方式,及时提醒驾驶人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督促客运车辆执行 0 点至 5 点落地休息制度,坚决杜绝“红眼班车”。要突出重点关口管控,依托公安检查站、公路超限检测站、农村劝导站等执法站点,严守各类交通要道和关口,全天候开展对各类重点车辆的路检路查。特别是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必须登车检查,清点人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工作制度。要突出重点违法查处,最大限度地把执法力量投入一线,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现场查处率,对超速、超载、超限、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农用车辆载客、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执法,形成严打严治的高压态势。

三、采取措施,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要求,改进宣传教育方法,创新宣传教育手段,积极通过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实物展示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广大驾驶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人让车,车让人”和“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安全意识,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加强安全预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和预防重点,加强安全技术手段应用推广和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掌握各类气象灾害信息,充分预判冬春季气候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和不利因素,并迅速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平台等手段,及时发布交通运输预警信息,全方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预警。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特别是道路养护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加大投入,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对道路安全形势研判,确保一旦发生凝冻和积雪,能及时采取增加防滑料、融雪剂和及时除雪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凡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封闭道路,全面禁止通行。同时,对发生的道路交通突发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力求科学处置、迅速救援,努力将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五)加强责任追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治理力度、路面管控力度、行政执法力度和问责曝光力度。对发生事故或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1218

 

抄送:省安委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政法委。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12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