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安委办发〔2017〕109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细化分解2017年度省对市政府安全
生产工作考核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度省对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任务,按照省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度,省对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共设一级指标8项,细化指标45项。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办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按照考核细则任务分解,查缺补漏,抓好落实,并于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各自对照任务分解完成情况查漏补缺的具体清单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办要高度重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每一项工作从年初目标确定、任务分解、工作部署,到年中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直至年底考核验收、工作总结,均应做好相关印证的文件、会议记录、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要确保目标任务不缺项、不漏项,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三、认真做好准备。请各县区、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对照任务分解表,将所承担的职能工作任务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做好迎接检查考核准备。省对市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反馈结果将作为市对各部门、各县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姜雪 0915-321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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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