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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安康安监”微信平台关注情况的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7-27 16:38

 

安市安委办发〔201775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上半年 “安康安监”微信平台关注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政府、市直行业部门、中省驻安单位:

按照市安委办、市安监局有关文件中下达的推广关注“安康安监”微信平台任务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关注,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止2017724日,全市共7930人关注“安康安监”微信。其中:高新区关注249人,完成率124.50%;镇坪县关注731人,完成率104.43%;岚皋县关注780人,完成率97.50%;紫阳县关注605人,完成率75.63%;旬阳县关注891人,完成率74.25%;白河县关注565人,完成率70.63%;石泉县关注666人,完成率66.60%;平利县关注617人,完成率61.70%;宁陕县关注468人,完成率46.80%;汉阴县关注399人,完成率39.90%;瀛湖示范区关注73人,完成率36.50%;汉滨区关注468人,完成率31.20%;恒口示范区关注41人,完成率20.50%;中省驻安及市直部门关注1377名。这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进展还不平衡,距下达的10400人关注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了切实抓好“安康安监”微信平台推广关注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务必抓好落实,确保今年任务全面完成。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康安监”微信平台推广关注工作,要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宣传“安康安监”微信,切实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人人关注“安康安监”微信,以推动全社会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做到事事重视安全生产,人人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发生。

二、要切实组织订阅关注“安康安监”微信公众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县区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关注全覆盖;市和县区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关注全覆盖;镇办、村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关注全覆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关注全覆盖;市、县区安监局所有人员关注全覆盖。同时,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其他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订阅关注“安康安监”微信公众号,市安委办将在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抢红包趣味活动。

三、严格考核。安委办决定今年继续将“安康安监”微信平台推广关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也要“安康安监”微信平台推广关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实行严格认真考核,确保“安康安监”微信在全市全面关注。

四、实行关注月报告制度。8月起,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关注进展情况汇总,于次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办联系人:郑濛濛 电话:0915-3212883。市安委办适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附件:“安康安监”微信二维码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727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7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