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应急函〔2019〕81号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现将《2019年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县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
2019年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禁售蓝天保卫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管理“五个重点”,扎实抓好责任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全员教育培训、重点时段监管、专家服务指导、应急管理水平“五项工作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可防可控目标,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全面完成“五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工信局加快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系统,督促其他危险化学品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数据,实现精准监管;按照市政府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71号)所提出的31项任务,逐项查漏补缺,督促各项工作全部完成,确保如期收官;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对氯乙烯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风险排查治理、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控、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精细化工安全、装卸车安全、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和周边安全、反“三违”等化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消除隐患。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一是开展装卸作业场所安全整治。严格危化品装卸环节安全管理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严肃查处未建立危化品装运管理台账、未对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进行现场核查、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监测报警设施不健全、成品油装卸区未实施上装改下装等违规行为,全面提升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开展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整治。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装置、关键部位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时发现装置、工艺过程中的危险及其原因,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动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企业要全面建成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对已建成的现有仪表系统进行评估,未达到安全仪表系统管理要求的,要积极开展改造提升工作,真正全面提升重大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开展精细化工(小化工)安全整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精细化工企业全面会诊,对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有提升空间、企业又有发展提升意愿的企业,指导改造提升一批;市场前景差、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风险较大、企业又没有改造提升意愿的企业,依法淘汰关闭一批;对非法生产、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打击取缔一批。四是落实重大危险源、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控责任。,实施重大危险源源长制,分级落实监管责任,严查重大危险源管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及时辨识新高后果区,更新完善高后果区台账,明确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责任,加快构建企地联合管控机制,防范风险外溢造成重大社会风险。五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取缔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小化工、小窝点。严查第三方违规外委承包、层层转包,外委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行为。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六是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查企业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管理指南》,规范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及第三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七是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中省在安分公司(危险化学品企业)下达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督促落实公司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责任。
(三)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生产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三超一改”、分包转包、冒牌生产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经营批发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三是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重点村镇、企业、人员跟踪管控机制;依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并督促落实强化“打非”工作措施,完善协作联动配合机制,提高工作合力与实效。
(四)打赢烟花爆竹禁售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宣传日、法制宣传日、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活动方式,大力宣贯《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二是加强源头管控,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三是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查处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开展第三类生产、第二类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和检查,提高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生产经营流向管控,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体责任。
二、扎实抓好“六条工作措施”落实
(一)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抓住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进“一岗双责”落实,重点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十项制度一个能力”建设,推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县区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权利边界和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好安全生产行业管理、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开展争创二级标准化示范企业活动。
(二)规范提升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清零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不能图形式,要在管控责任措施“两个清单”,隐患排查治理“两个台账”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风险清单,规范责任清单,按照不同岗位、不同作业场所,确定责任人,落实管控责任,将两个清单按照作业场所进行设置,落实到岗到人入心,不断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预防事故能力。
(三)切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一是组织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学习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熟悉掌握岗位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技能。二是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三是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培训、再教育。
(四)扎实抓好重点时段监管。一是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分别在重点时段生产经营旺季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县区做好重点时段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市应急发〔2019〕4号)要求,对要求复产复工的企业,必须严把“五个关口”,切实抓好全员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学习、签订全员岗位责任书、机械检修、隐患排查整改、购买安全责任险等准备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把关,对复工准备工作环节缺失的一律不得复产。
(五)有效开展专家服务指导。一是全面启动对市内涉及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企业的重点县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县区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专家会诊,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六)提升应急管理处置能力。一是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加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效防范盲目施救,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二是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对企业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加强应急培训教育,完善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不断增强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
抄送:省应急管理厅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