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ASAJGH2018295 |
公开目录 |
安监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安监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安监管函〔2018〕295号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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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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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安监管函〔2018〕295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当前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正处于繁忙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也是事故的频发期。从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督查“回头看”和集中执法交叉检查情况来看,还存在部分企业隐患整改不到位,县区集中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集中执法行动取得实效,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针对当前冬季天气寒冷干燥,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事故多发的特点,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检查方案,分管领导要深入企业一线全面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督促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巡查监控、内部安全管理等工作,完善各种监控措施和手段,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管,重点检查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的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人员来访车辆出入登记等台账;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项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是否进行定期修订及签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是否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否完善“一图两清单”和“一库两台账”,管控措施及责任清单是否落实到岗到人;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应急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行业标准,防雷防静电装置和安全设备设施(包括特种设备)是否经有关部门定期检测合格,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企业特殊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作业票管理,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企业是否存在“三违”和“三超一改”的现象;企业是否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了备案,是否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要求组织开展演练。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严格执法,履行职责
各县区安监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禁售的规定,围绕市安监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辖区内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明确职责分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违法行为,严查“三超一改”、无生产经营许可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整合资源,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自查自纠,强化值守
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每个企业都要对照检查重点,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自觉做到立行立改,确保安全生产经营。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旺季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企业生产期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推进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逐一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员工都能明确职责,明确措施,严格操作规程,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消除岗位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各县区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企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省安监局。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