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安康市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烧伤救治中心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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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SYJF/202235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应急发〔2022〕35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11月9日09:43分 |
安市应急发〔2022〕35号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成立安康市事故灾难自然灾害
烧伤救治中心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有效提高我市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医疗急救应急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应急预案,安康市应急管理局与安康市人民医院(原安康铁路中心医院)决定联合开通烧伤抢救绿色通道,成立安康市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烧伤救治中心(以下简称烧伤救治中心)。
烧伤救治中心依托安康市人民医院烧伤救治与创面修复中心建立,由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和安康市人民医院共同管理;医护人员由安康市人民医院烧伤救治与创面修复中心医护人员组成。烧伤救治中心主任由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晓强,安康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陈金岚担任,副主任由安康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李福广、安康市应急救援技术中心主任闵功军担任。烧伤救治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康市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尹明明担任,护士长杨芳、主治医师庹章强担任烧伤救治中心联络人。烧伤救治中心设立急救绿色通道电话,联合安康市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团队,建立动态紧急救治小组,保障抢救过程及时、精准、规范。
救治中心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38号安康市人民医院(原安康铁路中心医院)医技住院楼19、20楼烧伤救治与创面修复中心。
救治中心急救电话:0915-3368750 0915-3368749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