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安康市利平制氧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时间延期复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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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
安康市利平制氧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9007197084562 |
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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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闵合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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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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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市应急罚【2022】执法0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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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 部门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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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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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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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主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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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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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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