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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2-11-14 11:46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4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G2022061

2、项目名称:安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96600.00元

4、最高限价:296600.00元

5、采购需求:需购买一批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等执法装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11-18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11-24  15:00:00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联系电话:1592952555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娟

话:15332649987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