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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30万元

作者:姜雪发布时间:2022-10-14 14:34

日前,紫阳县应急管理局、紫阳县财政局联合出台《紫阳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监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有效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根据《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915-4426570、信函信访、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上级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涉及亡人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事项按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受理部门应给予有功举报人奖金数额。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行为或构成一般事故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