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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万元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2-09-02 11:53

今年5月至7月中旬,持续高温天气导致全市11个县(市、区)100多个镇(办)遭受旱灾。近日,我市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万元,用于补助各县(市、区)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