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县内客渡船、旅游船、采砂船等各类型船舶和水上游乐设施等涉水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杜绝水上安全事故发生,近日,白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水上安全工作。
依法依规,强化安全监管。各相关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管理机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水上安全监管职责。
排查整治,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重点排查渡口及渡运水域从事水上过驳、采砂、养殖等可能危及渡船航行安全的作业或活动。重点排查经营管理单位、旅游项目经营单位、旅游船舶落实水上旅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完善预案,提升救援能力。完善水上应急救援预案,强化水上船舶自救互救体系和机制,整合资源组建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作用,经常性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健全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大对水上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杜绝“三违”行为,特别要加强救生衣100%配备和穿戴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