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
||
索引号: |
ASAWHF/202212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安委会发〔202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7月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7月9日10:45分 |
安市安委会发〔2022〕12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统揽,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为鼓励先进,激励干劲,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对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紧扣“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实抓细抓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
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一、“优秀”等次(35个)
(一)县(市、区)(8个)
宁陕县、汉阴县、平利县、安康高新区、旬阳市、岚皋县、石泉县、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二)部门(单位)(27个)
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乡村振兴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良好”等次(7个)
(一)县(市、区)(5个)
镇坪县、白河县、紫阳县、汉滨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二)部门(单位)(2个)
市气象局、市交警支队。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
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