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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主题 自建房倒塌政策咨询
建议人 FM若溪 发布时间 2022-07-26
留言内容 自建房被泥石流冲垮 想咨询相关政策 。也曾去村、镇咨询过,每次解读的政策都不一样。去县里咨询县里让回镇上。所以想咨询一哈权威。
办理信息
回复时间 回复时间:2022-07-26
回复内容 管理员回复:

您好,您反映自建房倒塌政策(信访人反映问题概述),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应急管理部门职责,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规定,对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由受灾的镇办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灾情,并建立灾情台帐,中省在根据灾情台帐拨付相应的救助资金。根据你提出的房屋受损安置情况,自然灾害对房屋的破坏情况,分为三类: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和一般损坏房屋。倒塌房屋: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严重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格的房屋。一般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由受灾地区人民政府统筹研究制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房屋恢复重建救助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办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 审批后补助资金结合本辖区安置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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